来源:互联网新闻 时间:2020-05-02 19:06
2011年9月18日,在浙江嘉兴开农用车的四川永川人易廷满,开车撞伤骑车男子后,将伤者拖上车杀害,并将其肢解分抛多处,由此被称为嘉兴版“药家鑫”。
今年5月23日,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易廷满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,请求从轻处罚。其辩护人提出,被告人易廷满系临时起意犯罪,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请求对其从轻处罚。
昨天(7月26日)下午,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,被告人易廷满犯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死刑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易廷满驾驶机动车发生撞人事故后,为逃避责任,持刀捅刺被害人胸腹部致其死亡,又将被害人肢解后抛弃河中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被告人易廷满犯罪手段残忍、后果严重,情节恶劣,依法应予严惩。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足以对被告人易廷满从轻处罚,不予采纳。(记者 郭婧 实习编辑 翁沈捷)